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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最高法院:原告能够提供可以识别被告的信息,即使其不能提供被告的住所,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受理

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张卫平:如何处理民刑交叉诉讼关系?

民刑交叉诉讼关系,也称民刑诉讼交叉关系,是指在民事诉讼的系属中,发现已经存在与本案有牵连的刑事诉讼,从而形成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交叉的现象。这里所指的已经存在的刑事诉讼,包括刑事案件已经立案进入侦查阶段。...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纳税选择策略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分支机构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地点会不相同。...

房屋查封与租赁的法律问题探究

民事诉讼中,不动产查封是指债权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向法院申请的暂时性限制或剥夺被执行人对不动产的处分权[1],以保证债权人合理债权得以实现。...

法院诉讼保全和税务局税收保全的区别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明确了!最高法裁定: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当事人并非案涉房屋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作建造案涉房屋,并未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无权获得相应赔偿。...

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何认定?

单位犯罪的目的性很明确,都是为了单位整体的利益。如果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是为了个人利益,尽管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了犯罪,但不构成单位犯罪,只构成自然人犯罪。...

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约定因履行竞业限制产生争议的仲裁和诉讼期间不计入竞业限制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因履行竞业限制条款发生争议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期间不计入竞业限制期限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无效。...

个人处置打包债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仓单质押所有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仓单质押所有权的实现方式主要包括增值税发票、资格限制、另类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探索、典当公司、投资公司或担保公司、以及期货投资基金或社会闲散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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