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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媒——第七次首都媒体法律顾问座谈会成功举行

信息来源:中国法学网  文章编辑:zm  发布时间:2020-12-10 16:32:29  

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第七次首都媒体法律顾问座谈会今天在北京举行。来自首都各主要媒体的法律顾问或法务工作负责人以及相关领域的政府官员、高校学者、执业律师等近60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会议由中央台法律顾问徐迅负责主持。

近年来,我国传媒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媒体法律工作日益重要,专业队伍也日益壮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这是媒体法律服务工作的强大政治和政策推进力。在这一背景下,为进一步学习全会精神,推动媒体依法治理工作,特举办第七次首都媒体法律顾问座谈会。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编辑杜嗣琨首先就本次会议举办的背景、意义和目的等做了大会致辞。他指出,面对信息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双重要求,有必要利用这次会议契机,加强媒体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和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推动依法治国的工作要求。之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综合处处长王保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法律事务所副所长王婷、中央电视台法规处处长仇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新闻出版专业委员会主任任丽颖分别从各自的专业领域,围绕“媒体法治建设的形势与任务”主题进行了发言。他们都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的出台及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制度建设的提出对于媒体法律工作者是一次新的机遇,应充分认识到媒体法律顾问这一岗位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外部形势下所承担的重要工作职责与特殊历史使命。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在各自的专业优势和职责范围内,推动和落实媒体法律顾问制度的细化与完善。

上午第二单元的主题为“媒体法律工作者共同关注的议题”。参会代表分别就法律工作者在媒体中的定位、环境和未来发展阐述了各自的看法,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总体来说,目前大家对于媒体法务工作及其从业人员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媒体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要克服在组织定位、制度设立、人才建设、考核评价等多方面的困难,其中最根本的还是人的法治理念和风险意识的问题。第二,媒介融合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导致媒体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复杂,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无法避免。这既为媒体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发展提供了空间,也对法律工作者自身专业素养和水平的重大挑战。

下午,主办方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辉,就最近大家十分关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做了主题讲座。姚辉教授从一名庭审法官的角度,并结合自己参与该司法解释出台的亲身体会,逐条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就与会人员在日常媒体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此次座谈会,既有理论层面的探讨,也有实践问题的交流。与会者纷纷标识希望首都媒体法律顾问座谈会能够形成长效机制,甚至一些媒体主动提出愿意承办下一次的座谈会,使其真正成为媒体法律人进行业务沟通和交流提供固定平台。

首都媒体法律顾问座谈会是2004由中央台发起的业内活动,旨在集中现有媒体中的优秀法律人才,通过相互间的积极学习和交流,深入探讨法律顾问在投入保障、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价值发挥等方面的途径、方法,并形成共识,为建设一支专业、高效并且真正符合媒体发展需求的法律人才队伍服务。自2004年之后分别由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青年报、中国传媒大学等主办,至今已召开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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